各处室、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
为维护文娱活动室设施安全,防止儿童活动过程中意外事件的发生,保障使用安全,特制订以下规定及管理办法。
1、文娱活动室是青年教工宿舍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仅供入住青年教工宿舍的教职工子女(儿童)使用;开放时间为:每日8:00-10:00,15:00-17:00,19:00-21:00;节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开放。
2、文娱活动室设施仅限6岁以下儿童使用,但使用时须有监护人或由监护人委托的成年家属陪同,并对受监护对象整个使用活动过程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负责。
3、所有人进入文娱活动室需脱鞋,儿童请穿好防滑袜;严禁在文娱活动室内吃零食、喝饮料及吸烟等行为。
4、自觉维护场地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地内大小便、随地吐痰、乱扔垃圾;2岁以下幼儿需穿纸尿裤进场。如有违反者,其家长或陪同人员应需承担清洁责任;如遇儿童呕吐或突发事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5、请正确使用娱乐设施设备,严禁在娱乐设施上乱涂、乱画、乱拆等行为,如有违者,将视其损坏程度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处罚。
6、请勿在文娱活动室内追逐、打闹、争抢;监护人或受委托人请勿自顾玩手机或聊天,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7、3岁以下儿童不可以进入儿童蹦床,尽量确保让儿童在蹦面中间玩耍,以防摔到蹦床边缘。不可以在蹦床上嬉戏、推拉、撞人等,及时关注设备情况,若有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带小孩离开,并及时通知工作人员处理。
8、有感冒及身体状况异常者严禁进入文娱活动室。
9、请妥善保管好个人随身物品。因使用设施不当而引发的意外或因未妥善保管个人财物导致丢失等,将由监护人本人自行负责。
10、文娱活动室使用时有一定的人数限制,人数过多时将采用限制入内的办法进行控制。
11、物业公司指定人员负责文娱活动室的开放管理,定期做好设施的检查与维护,定期做好清洁、通风与消毒工作。
本办法由总务基建处负责解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基建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