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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工作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非政府代建基建工程施工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3-03-09 16:14:244  作者:  点击:

为加强学校非政府代建基建(含绿化及文化建设项目,
以下同)工程施工签证及设计变更的管理,保证项目建设工
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廉政风险,现就学
校非政府代建基建工程施工签证及设计变更管理制定本《办
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校非政府代建基建工程(含
绿化及文化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及设计变更。
二、制定本《办法》的目的
1.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满足工程设计质量要求,保证工
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确保严格执行学校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
方案)图纸施工,防止人为造成不合理的签证和设计变更。
3.杜绝以签证单的方式组织施工。
4.规范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的审批程序。
三、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的适用范围。
(一)签证单(见附件一表 1):适用于工程建设中合同范
围之外发生的工程进行签证。
(二)设计变更单(见附件二表 1):指设计单位正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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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成品文件至工程开始施工期间内,因设计或非设计
(如学校对建设工程整体功能或局部功能要求进行调整,地
下基础等条件不能满足原设计施工条件等)原因必须进行的
设计变更等。
四、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的管理
1.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实行“一项一单”,一单多项者
视为无效。学校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监理部门不予受理。
2.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按专业办理。杜绝本专业之外的
人员办理。
3.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的影像资料必须由监理工程师
摄制,承包单位制作,并有“图”、“量”、“钱”的详细说明。
4.报签的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影像资料必须是原件,证
据充分。一式四份,由学校项目管理部门、项目监理部门、
承包单位项目部和设计单位各存 1 份。复印件无效。
5.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签证执行报验单(见附件一表
2)或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见附件二表 2)】必须由承包单
位项目经理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6.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要在工程施工前办理完审查签
认。已经施工或施工后办理者视为无效。学校项目管理部门
及项目监理部不予受理。
7.审查签认后的签证单或设计变更单,承包单位要在 5
日内上报项目监理部和学校项目管理部门完成归档,否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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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受理。
8.签证执行报验单或设计变更执行报验单在完成检验
后,承包方项目部要在 5 日内上报监理和学校项目管理部门
完成归档,否则不予受理。
9.工程前期的“三通一平”有关签证及设计变更参照本
《办法》执行。
五、签证单和设计变更单流程(分别见附件三和附件
四)。
六、如本办法与上级同类规定有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
为准。
七、本《办法》由总务基建处负责解释。
八、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