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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学校青年教工宿舍配套公共厨房及公共用餐间管理,提高使用效益,为青年教工营造安全有序、卫生便利的生活环境,特制订本规定。
1. 公共厨房及公共用餐间是青年教工宿舍配套建设的公共场所,仅供入住青年教工宿舍的教职工使用;每天开放时间为:7:00-8:30、11:30-13:00、17:30-19:30;节日、寒暑假原则上不开放。
2. 自觉保持厨房内清洁卫生。使用者在使用后须将灶台、水池、台面及地面等清理干净,并将垃圾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入青年教工宿舍指定的相应垃圾箱内;公共厨房及公共用餐间的日常卫生保洁由物业公司负责;
3. 严禁使用石油、酒精、液化气等明火燃料;
4. 严禁放置危险品及与烹饪无关的物品;
5. 严禁私自使用个人大功率电器,如烤箱等;
6. 严禁在厨房内私拉乱接接线板等违规用电行为;
7. 严禁将剩饭、剩菜及杂物等倒入水池,如因此造成下水道堵塞,须由行为人负责疏通或承担疏通费用;
8.严禁在公共用餐间酗酒、喧哗及10人以上聚餐;
9. 个人物品须自行保管,不得占用公共空间。在公共空间内遗留的个人物品,将视为废弃物处理;
10. 自觉爱护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厨房内各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移动、拆卸、改装、或占为己用;
11. 节约用水用电,及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
12. 如遇厨房内设备设施出现故障,请及时报修,以免影响后续使用。如因人为造成故障的,由行为人自行进行维修或更换等值设备设施;
13. 对于违反本规定者,学校将依据其具体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于屡次受到批评教育且不改者,将从重处理。
本办法由总务基建处负责解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基建处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