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学院,信息中心(图书馆):
为加强青年教工宿舍(酒店实训中心)的管理,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卫生舒适的生活环境,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1、青年教工宿舍每间房安排两人入住;入住的教职工限住通过抽签确定或学校总务部门安排的指定房间,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转租;不得容留他人入住,一经发现将取消其住宿资格。
2、保护宿舍内设施、家具、家电及门窗完好,损坏者照价赔偿;若责任不清,相关人员共同赔偿;贵重物品需自行保管。
3、严禁私拉电线、改装线路,不准在宿舍内存放违禁和危险品,确保宿舍及住宿环境整体安全。
4、严禁高空抛物等危及公众安全行为。
5、保持宿舍内部整洁,维护楼宇内公共区域卫生;走廊要保持整洁、通畅,不准放置家具、灶具或其他杂物;每日的生活垃圾需自觉投放到宿舍大楼外的指定垃圾桶。
6、养成节俭习惯,自觉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补助标准暂按学校现行规定执行。
7、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争吵、打架、酗酒、赌博或在宿舍内从事各种违法活动。
8、严禁电动车进入电梯,禁止在宿舍里为电动车等交通工具充电,不得在宿舍里或走廊停放交通工具。
9、宿舍内所有公家配置的物品均实行入住人员个人名下国有资产登记管理,不得擅自拆装、丢弃。
10、服从物业管理人员的安排,房间内设施、家具、家电及门窗遇有问题时,要及时报修。
11、离校人员,应在人事关系办结后2天内完成退宿手续,并要求原入住宿舍中不再有个人遗留物,否则将作无主物处理。
本规定由总务基建处负责解释。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基建处
2021年5月31日